能种庄稼和棉花?”
种庄稼可是很耗水的,棉花更是如此。
皮尔特沃夫的科学家早研究过,产出一公斤小麦需要消耗1~1.2吨水,产出一公斤棉花则需要消耗5.7吨水。
这么多水,眼前这条枯死的河流真能提供?
这片沙漠连胡杨和仙人掌都只能勉强生存,又哪有生存空间让给娇贵的庄稼和棉花呢?
塔莉垭不敢相信,那些关于生命之母的古老传说是真的。
“唉。”内瑟斯深深一叹。
“这是真的。”他眼中流露出回忆之色:“我们的生命之母,要远远比你想象的更加伟大。”
“塔莉垭,你听到的传说故事里,生命之母是起源于恕瑞玛帝国首都,对吧?”
“嗯。”塔莉垭讷讷点头。
这也是她最想不通的地方。
恕瑞玛帝国首都地处大漠最中心,东西南北全是连绵不绝的戈壁沙漠。
在这沙漠的中心,生命的绝地,怎么会凭空发源出一条能被誉为生命之母的大河呢?
“因为生命之母的源头,其实不是帝国首都,而是沙漠最西侧的巨神峰山脉。”内瑟斯说:“是巨神峰终年不绝的雪山融水,为这片沙漠带来了生命源泉。”
“巨神峰?”塔莉垭眉头微蹙。
她去过巨神峰山脉。
她当年离开部落之后,就着沿着大漠西侧的巨神峰山脉一路向北,抵达恕瑞玛北岸的诺克萨斯殖民地的。
在路经巨神峰山脉时,塔莉垭的确见到了内瑟斯所说的雪山融水。
那雪山融水从高山之上奔流而下,汇聚成无数条溪流江河,一路向东涌进恕瑞玛沙漠。
“可是,据我所见。”塔莉垭说:“那些溪流在进入沙漠之后,也并没有改变沙漠的环境。”
“或许它们在进入沙漠之后,就很快干涸了。”
塔莉垭当初并没有特地考察这些溪流下游的水文环境。但她知道,如果这些水真能起到作用,那恕瑞玛就不该是现在这个样子。
“更何况,从巨神峰到维考拉”
巨神峰在大漠西侧,维考拉在大漠东侧,东西跨度足足有数千公里。
那些雪山融水,真的能顶住沙漠的炎炎烈日,一路上不流失、不蒸发,跨越几千公里来到这里吗?
“自然条件下的话,不行。”内瑟斯沉声回答:“但在恕瑞玛帝国,可以。”
“怎么做到的?”塔莉垭急切地问道。
如果内瑟斯说的是真的,那意味着沙漠的生态环境其实是可以被人为改变的。
而只要真存在这样的办法,那当年的古恕瑞玛人可以做到,现在的领风者就一定也能做到。
塔莉垭这么相信着。
她期盼着有那么一天,可以让恕瑞玛人再度看到春天,鲜花开满枝头。
“不,你们不行。”内瑟斯却只摇头。
他这并不是嘲弄,而是叹息:“在恕瑞玛帝国灭亡之后,这世上就再没有人能做到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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