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三百五十五章 日常案(四)_贼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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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。”

  李淑文弟弟因为未成年,旁边有警局派遣的法律顾问陪同,法律顾问提醒道:“主观想的,客观没有发生的,你要说清楚。”

  李淑文弟弟抬头,木然看左罗:“没有发生。我本想替姐姐出口气。”

  左罗手中的笔慢慢在桌子上敲一下,回来,再敲一下,审视的看着李淑文弟弟,许久后问:“你对于花是什么看法?”

  “看法?”

  “对,容貌,为人,等等。”

  “我……我不知道。”

  左罗道:“小李同学,你知道不知道自己现在有多大麻烦?”

  李淑文弟弟道:“我没有杀人。”

  这句话有意思,这句话隐含的意思是,李淑文弟弟竟然知道一些东西,但是他不想说,也不想再编了。李淑文弟弟从来没面对警察,之前却有伪证,说明里面一定有问题。

  左罗看李淑文弟弟:“你是不是看见了什么?”

  李淑文弟弟摇头:“没有,你们抓我吧,反正我没有杀人。”

  左罗思考着,道:“我记得在我读警察学校时候有次考试,有这么一道题,有位游泳教练,因为他的妻子出轨两人准备离婚,一天教练骑车回家,路过清湖,听见有人呼救,于是下到清湖堤坝边,只见自己的妻子正在呼救,情夫在水中挣扎。”

  李淑文弟弟问:“教练一走了之,问教练是否有罪?”

  “不,教练跳下水了。”

  李淑文弟弟嘲笑:“原来是个以德报怨的君子,这种好人不多,应该属于国宝级人物。”

  左罗道:“你又猜错了,教练没有救人,而是游到了妻子情夫附近,欣赏着情夫最后被淹死。”

  “啊?”

  左罗道:“这道题不难,答案就是教练无罪,因为他不是法律义务救助人,警察,消防如果见死不救,那是犯罪。其次,不是教练导致情夫落水,他没有救助义务。但是这个是发生在清湖的真实案件,事后教练妻子自杀,教练也活在愧疚中,离开了A市,离开之前给情夫的家人写了一封道歉信。”

  “你想说什么?”

  “于花确实用阴谋导致你姐姐失去了一些东西,但是首先是你姐姐有错,毕竟是她做了事情被抓住了把柄。敢作敢当,没什么。其次,于花并不是罪大恶极之人,她是一个十七岁的小姑娘,她死了,而你,就冷漠的看着她死去。你会不会觉得自己如同那位教练一样,你本有能力救她。”

  李淑文弟弟反驳:“怎么可能,那是一瞬间的事……”

  法律顾问立刻道:“左队,你在诱供,我当事人可以不对这句话负责。”

  左罗点头,看李淑文弟弟:“能和我说说当时情况吗?”

  李淑文弟弟摇头:“我没什么好说的,我什么都不知道。”

  如果于花是自杀或者意外,李淑文弟弟不至于怎么扛,很大一个可能,李淑文弟弟知道凶手是谁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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