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民女状告无赖方唐镜,意图强抢民女,被侯府公子阻止之后,打伤小侯爷,至今仍逍遥法外。”
真的是状告方唐镜!
但内容却不是方唐镜负心薄幸,始乱终弃,而是强抢民女?
这也太劲爆了吧?
之前不是传出方唐镜被革了生员功名,乃是因为路遇侯府公子强抢民女,故而才抱打不平,为解救民女跟小侯爷打起来的么?
说起这段故事,大家都会掬一把同情的眼泪,谁曾想,原来真相并非如此!
众人眼睛几乎要瞪出眼眶!
便是连方唐镜也是倒吸了一口冷气,都说最毒妇人心,这下算是真正见识了。
自己得不到的便要毁了去,这样和杀人也没什么区别了!
方唐镜已经冷静了下来,这怎么看都透着一股阴谋的味道。
哪有自己这边才要求重审,那边花魁娘子就马上状告自己的,而且还是同一个案子。
当日自己的前身之所以因为“见义勇为”而被剥夺功名,其实是占了理的
但就因为那位被“解救”的女子事后不知何时离开,下落不明,没法上堂作证,所以才被判了一个“行为不检,殴伤他人,有辱斯文”的罪名。
此时自己一要求翻案,这位花魁娘子就出庭状告自己,明显就是以当日被解救的女子自居,这到底是真是假?
不过,是真是假已经不重要了。
这位花魁娘子一出场,自己这个翻案的设想就失败了。
不论方唐镜打人是对是错,有花魁掺和其中,方唐镜因为争风吃醋才打的架就坐实无疑。
一条“挟姬恣娱”就够李大宗师开革一个秀才了。
狎姬对于士子来说,虽非罪,却是过。
留恋花街柳巷,十足十的玷污学风,风纪大过,属于严惩不贷那一类!
更何况还动手打了侯府公子。
对了,现在强抢民女的变成了方唐镜,那侯府公子反而成了见义勇为。
这一切,就因为这个女人的一句话而改变。
最重要的是这位花魁娘子的身份十分特殊。
她从事的是皮肉生意是不错,但以她的心计财力,想必早就已经自己赎了身子的,又不知用什么手段消了奴籍,所以才敢自称“民女”。
因而并不是有钱就可以买到她的笑,而是要她同意才行,否则便是用强。
现在方唐镜十分被动,前面的官司还算得上是民事官司,现在经这女子一句话,顿时就变成了作奸犯科的刑事官司了。
性质大大的不一样,结果也就大大不一样。
若是罪名成立,功名什么的不保已是必然,轻则打板子,羁押半年一年的,重则流放也不算冤。
方唐镜这边深思不语,那边的李大宗师和李知府不露声色地对视一眼,都是轻轻点头。
两人直接就忽略了刘指挥使,这货此时一双眼珠盯着人家姑娘上下打量,恨不得能把衣服看个穿透,哪里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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