肥美的鸡腿实在是太诱惑了。
美女为什么会喜欢上农大的毕业生?难道首都大学比农大差吗?
这真是一道比数学奥赛还难的题目,无限接近于无解。
“不是我相信迷信,而是这个世界可能真正存在一双无形的手,一切都有安排!”辛佟说道。
“那你就喝饮料吧!”说完,姜华在袁成旭的杯子里倒满了可乐。
天资高的人,他们更加接近于神!
“对不起,我不吃荤菜!我是一个素食主义者!”袁成旭双手合十!
“不是诡异!是神秘,神仙的神!”辛佟说道。
“他是哪一所大学毕业的?”
世上的高人,他们的身上都会散发出一些怪异的特质,尊重高人,也要尊重他们对生活方式的选择。
姜华甩了甩一头茂盛的头发,拍了一下青年的肩膀:“辛佟,你太天真了!”
辛佟也夹了一块鸡肉放在了袁工的碗里。
“你同学是拆迁户吗?”
“是啊!”
“她是我同学姜华的女朋友!”辛佟提醒道。
一杯酒下肚,姜华夹着一个鸡腿塞进了小燕子的碗里:“亲爱的,你尝尝这个!”
一个男人不喝酒,这人世间就白走了半趟!如果这个男人还不好色的话,这一辈子就白活了。
看起来她很兴奋。
天啊!袁成旭竟然是一个佛教信徒!这个意外地发现让他非常震惊。
姜华白了他一眼,诡异跟神秘有什么区别吗?
虽然读书的时候是一个十足的学渣,但是最初浅的道理他还是懂的。
“有什么事吗?”
不愧是一代花痴,看到美女目光都挪不动了。
从集体宿舍的牢笼里出来了!自由了!解放了!
“对不起,我不喝酒!”看姜华提着白酒瓶给自己斟酒,袁成旭连忙推托道。
每一次做菜之前,他都有热身运动的良好习惯!
“咱们搬走吧,我受不了这种神秘的气息!”姜华说道。
天下都是靠自己打下来的,天天念经于事无补。
辛佟的口中充满了赞美之词,老实说,他虽然也是一个学霸,却从来都没有达到过这种天人合一的境界。
“老同学,人家的确不是平凡之人,我们不能用常人的眼光看待他!”辛佟认真地解释道。
听见了美女的声音,袁成旭拉开门从出租房里走了出来。
“来!坐上来,咱们要趁热抓紧进度,力争早日完工!”姜华坐在餐桌上,甩了甩一头茂盛的头发,热情地招呼着大家。
跟一个神经病住在一起,不变成神经病才怪?
租房子的时候,要是知道有一个神经病住在这里,就是免费让他来住他都不会同意,不用说花钱了。
一年为什么有四季?
“科学的尽头是神学,袁工的修为已经抵达了科学的尽头,这种人的技术天下无敌,唯有神仙才能跟他们探讨学术上的疑难问题!”
“农大!”
从老同学的表情看上去,他似乎有一点后悔了。
“今天是星期六,你搬过来了,菜也买了,就住一个晚上,明天你再出去找房,不过,我已经打定主意要租在这里了!”辛佟说道。
“原来是厂花啊!”袁成旭赞叹道。
春天为什么会开花?
一切都有规律,都被一双无形的手安排好了。
“你买菜回来了?”辛佟微笑着脸问道。
他一个做半导体生产管理的,干嘛要认识做芯片设计的人?
看上这间出租房,纯属巧合。
“老同学,你有没有发现这个袁成旭有一点诡异?”姜华将门一关,神秘兮兮地问道。
曾经依靠着这道西游鸡的招牌菜,他像一个常胜将军,摧枯拉朽一般地横扫了整个江东工业区!
低下头,姜华用手抓起鸡翅膀就津津有味地啃了起来,将它收拾得只剩下几根骨架,然后伸出肥厚的舌头舔了舔手指,真是余味无穷啊!
“那你多吃一点素菜!”辛佟一边说,一边夹了一把青菜放在了袁成旭的碗里。
再度着墨这个神奇的人物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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